福建省一类露营地可申请补助100万元
来源:客运站丨时间:2016-06-17 15:24:15
昨日,福州市旅游局消息,景区和旅游企业可申报2015年度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者要于5月20日前(其中旅游企业奖励资金申报截至9月20日)上报福州市旅游局相关部门。 据了解,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补助标准。其中景区提升工程:全省将确定30家重点提升景区,结合景区提升方案给予50万~200万元补助(不包括露营地、旅游休闲街区)。符合条件的景区直通车第一年补助100万元,后两年分别补助50万元。符合要求的一类露营地可申请补助100万元。 对旅游企业,我省也设立了奖励资金,其中,针对新评定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有不同奖励。5A级奖励100万元,4A级奖励30万元。对新评定的国家旅游度假区奖励100万元,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奖励40万元。首次进入全国“百强”的旅行社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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