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温补贴标准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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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31 17:20:56  来源: 客运站

  广东高温补贴标准2017是怎样的?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如果你不清楚广东高温补贴标准2017的话不要着急。接下来,小编为你解答。

  广东高温补贴标准2017

  《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有关高温津贴的发放,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高温津贴的发放,参照本办法执行。

  根据广东省《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8号),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周期从6月至10月,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6.9元。

广东高温补贴标准20171

  谁有权享受高温津贴

  《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高温津贴发放有“四不得”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九条(三)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采取降温措施,使作业场所温度低于35℃的(不含35℃),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第九条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小拓展:中暑的等级

  根据我国《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GB11508-89),可将中暑分为以下三级:

  1.先兆中暑。先兆中暑的症状是,患者在高温环境中劳动一定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

  2.轻症中暑。轻症中暑的症状,除有先兆中暑的症状外,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表现,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3.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型。

  经小编的介绍,你对广东高温补贴标准2017应该都清楚了,身边有朋友需要的话可以互相提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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