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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称已习惯
时间 : 2016-10-26 10:28:06来源:客运站 火车票在线订票

  近日,一男子酒驾称已习惯引起大家的关注。到底男子酒驾称已习惯是怎样的情况?下面,我们一起来关注。

  男子酒驾称已习惯

  2013年12月5日3时10分许,于某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广州市白云区金盘岭路段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机构检测,其血液中的乙醇(酒精)成份含量高达245.4mg/100ml,属醉酒驾驶。于某某头部受伤要送往医院,但就在送医过程中他趁机逃跑。

  为尽快将于某某抓捕归案,广州交警对韩某某实施网上追逃,并对其行踪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终于在近期发现于某某可能已潜逃至江苏南京,遂决定前往对其进行抓捕。今年10月20日终于在南京火车站附近将其抓获,并押解回广州。

  据于某某到案后交待,自己对事故发生的过程和之后自己的去向都已不记得,但饮酒是自己多年的习惯,基本每天都要喝上一些,同时他还声称:“每天要喝一斤半白酒,不喝开不了车,也干不了活……”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已被移送看守所执行拘役。

男子酒驾称已习惯1

  酒驾的标准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

  经客运小编的介绍,大家对男子酒驾称已习惯的情况应该都清楚了,小编提醒大家酒驾是不对的,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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