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公交公司在加强和完善公交车管理制度这块做的并不是很好,公交车违章,屡见不鲜。加强和完善公交车管理制度刻不容缓。
我的一个律师朋友,昨天走上了法庭给自己维权,状告公交公司并提出索赔请求。
7个月前的黄昏,他从家里出来去对面的理发店剪头,快走到马路对面时,被后面一辆斜插过来的公交车撞飞,造成右大腿粉碎性骨折。朋友年轻时打篮球受伤,这下真是雪上加霜,在医院躺了半年。 出事的当天,公交公司一纸担保,没花一分钱,就把扣押在交警部门的肇事公交车提了出来,刚结婚的司机到医院送了一千元钱,从此不在露头。直到朋友出院,公交公司的任何负责人都没有出面表示歉意。
朋友既对公交公司的冷漠表示愤慨,又为医疗费发生纠纷而头疼,不得已诉诸法庭,替自己打官司。对方的法律顾问接到诉状后在法院跟朋友见了一面,一口咬定他是打篮球受的旧伤,原本就缺乏自理能力,所以误工费不能由公交公司承担。
朋友气蒙了,请我出庭作证。我1996年初当记者时,朋友正替全国的农民电影联合体放映员打官司,争取拷贝自主放映权,我跟随他东奔西跑的报道,丝毫没看到他的工作生活因为之前的腿伤有任何影响。
可是公交公司压根儿没把我们放到眼里,在原定的开庭时间,对方根本没有出庭应诉。
这样的结果让人意想不到,却又在意料之中。
公交公司牛,已经不是新鲜事了。首先体现在公交司机的霸道,经常坐公交车的人都领会过,那些司机也真是牛,有时间可以说是横冲直撞,遇到前面比它跑的快一点又恰好挡着它的车,动辄就情绪冲动,骂骂咧咧,把油门和刹车踩得乱七八糟,弄得一车人胆战心惊。这样生猛的结果,难免造成事故频发,从几年前武汉公交车在大雨中冲下长江大桥,到一年前重庆公交车摔下立交,记忆无不伤痛累累,至于磕磕碰碰、跑冒滴漏、恶意甩站、对下车迟缓的老人恶语相加等现象在很多城市更是屡见不鲜。
有一次有个城市的交警做了一个试验,跟随一趟主干道上的公交车走了几站,竟然发现公交司机违章超过20次。
这种现象其实很耐人寻味,从中可以窥视公交司机的心理。交警部门对待公交车违章无法硬起手腕,原因大家都很清楚,它那里拉着一车乘客呢,你拦下他,司机倒是不急,但过不了几分钟一车人都嚷嚷开了。公交司机很清楚他的优势,一个执法者是很少有勇气面对一车人的指责的,哪怕大家都知道他是为了大家好,也还是会帮着司机哀求早点放行。这样一来,公交司机不动声色地绑架了民意,让大家不知不觉中做了一回他的挡箭牌。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跟公交公司放松了对司机的安全教育有关。换句话说,在城市公交和交警之间,必定有区别于普通车辆的优待措施,正是这种措施让公交司机有恃无恐。按照规定,对于被扣押的肇事车辆,在事故鉴定出来之前,是不能放行的,即便要放,也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必要的时候冻结,以保障受害方的权益。可是撞翻朋友的那辆公交车,第二天就被公交车一纸证明领走了。朋友的医疗费用,除了肇事司机送来的一千元外,其余都是他自己垫付的。到了最后,公交公司摆出了一付大爷做派,对受害人的正常要求开始不理不睬了。
替别人打了那么多年官司的朋友很是无奈,反复鉴定、举证耗费了他大量的精力,一个人对抗一个庞大的团体又让他觉得疲惫。他不止一次地问我,为什么公交公司不积极的反思,从而加强对城市公交的规范管理呢?
别看公交公司只是没有多大权利的公用事业单位,可是一举一动都牵扯民生,所以公交车对于普通城市居民来说,是他们生活的重中之重。一个良好的城市形象,也离不开人性化的公交服务,倘若公交公司意识不到这些,那注定要受到市民不断的指责。
其实对于公交公司来说,当务之急是如何加强和完善公交车管理制度,而不是仅仅从经济利益出发,贪图多拉快跑,对甩站、违章等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因为企业形象取决于从业人员自觉地维护,同时也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的约束。因此加强和完善公交车管理制度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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