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近日,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关于商请启动出租汽车租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相关措施的函》(京交运函[2013]12号)出台。为疏导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行业影响,市政府有关部门做了如下规定:
一、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调整为3.00元/运次,加收范围仍为乘距超过基价公里(3公里)乘客。
二、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调整。
三、请贵局做好政策实施前后的配套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组织出租车企业及时更换燃油附加费标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同时,进一步加强运营服务质量监管,规范驾驶员运营行为,切实提升本市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