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对出租车成本出台新规定
随着出租车市场的竞争形势,加强管理监督出租车行业。近日,福建省为规范客运出租车营运定价成本出台新规定,将在元旦执行。
为规范福建省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定价成本监审行为,福建省日前出台《福建省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出租车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
根据办法规定,出租车营运定价成本由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构成。
直接成本是指与营运出租车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包括出租车的车辆折旧费、行车燃料费、保险费、维修费、规费、驾驶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费和其他费用。其中规费指经营者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出租车支付的车辆安全检测费、计价器检测费等各项费用。
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指经营者为管理和组织出租车营运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出租车驾驶员之外的所有相关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安全生产费、营运权使用费分摊、固定资产(出租车之外)折旧、维修(出租车之外)费、业务招待费、税金、办公费、租赁费、水电费、会议费、广告费、宣传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及其他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指经营者为筹集出租车营运业务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贷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金融机构手续费及其他财务费用。
因此,福建省针对客运出租车成本出台的规定,将有效的规范出租车市场,维护交通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