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巴士选择经济补偿或出租车置换
城郊居民享受城市公交资源的日子近了。市府办近日下发针对市区两年内计划新增100辆出租车和巴士置换,在此温州巴士的车主可以两种选择一种出租车置换,或者经济补偿。
,用于置换有些城乡巴士车辆,原则上每年投放50辆。市政府前日出台的《温州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此作出规定。不进行改革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巴士存在的安全隐患大、车辆技术状况差、卫生环境不佳、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
当前,市区公交国有与民营并存,其中13家民营单位投入518辆城乡巴士,经营三个区近郊及远郊33条短途客运班线。记者了解到,在市郊短途客运班线上,公交客运和道路客运矛盾较为突出,且存在优惠政策、运价不一致等问题。乘坐过城乡巴士的群众大多有这样的感受:车内卫生环境欠佳、车辆老化较为严重。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区公交经营体制进行改革,具体是对线路起讫点均在市区鹿城、龙湾、瓯海三个行政区域内的518辆城乡巴士运力实施国有化收购改造。
根据实施方案,收购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24时。市区城乡巴士车主可选择在规定时间内终止经营或到期自然终止经营。选择在规定时间内终止经营的车主,可自愿选择经济补偿或出租车置换两种方式。
据悉,市政府投放的 100 辆出租车经营权指标,用于置换部分城乡巴士车辆。原则上分二期(年)并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投放,每期(年)投放数量为50辆。
具体置换比例为:2辆城乡巴士置换1辆出租车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基准价格核定为60万元/辆,2辆城乡巴士实际收购价格高于60万元的,超出部分由市交运集团再给予经济补偿;2辆城乡巴士实际收购价格低于60万元的,不足金额由城乡巴士车主出资补足。
对自愿选择出租车置换的城乡巴士车主,签订收购协议进行登记,每2辆城乡巴士车主为1个出租车置换登记单位。出租车置换登记单位超出100辆指标的,通过摇号方式决定出租车置换权的归属;出租车置换登记不满100辆指标的,剩余指标经温州市交运集团出资收购城乡巴士车辆后归其所有。
与此同时,市政府还对市区城乡巴士车辆现值、剩余经营期预期收益等作出规定,并设立城乡巴士服务贡献奖及相关政策奖励。对此前已经停运的15辆城乡巴士将另行处理。
市区城乡巴士终止经营后,对原城乡巴士企业投资建设的城乡巴士营运站场、站牌、安检等设施,由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现值。市有关部门将根据城乡客运市场的变化制订线网新辟和调整优化计划方案,及时填补城乡客运市场空白,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 据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处有关负责人说,两种经营方式的管理体制和营运机制存在很大的差异,产生很多问题。城乡巴士存在“小、乱、散”的情况,不利于我市“大公交”的建设发展,不进行改革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巴士存在的安全隐患大、车辆技术状况差、卫生环境不佳、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