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招募出租车义务监督员
你关心烟台市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健康发展么?那就来当一名义务监督员吧!记者从市运管处了解到,为规范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经营行为,提高出租汽车文明服务能力,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践行城市文明,更好地为烟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市运管处面向社会聘请100名出租汽车行业义务监督员,今起正式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25日17:30。
据了解,本次聘任程序采取市民自愿报名;按职业分类抽取义务监督员人选;市运管处审定,颁发义务监督员证;向社会公布的方式。义务监督员聘期1年。任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监督员履行职责情况解聘、续聘。
聘任条件要求必须年满18周岁,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时间充裕,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关注民生,关心行业,了解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和管理的基本情况。
当选义务监督员后,负责对烟台市区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文明服务和规范化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并进行登记、举报,倡导出租汽车司机文明安全驾驶,弘扬社会公德、传统美德。主要监督内容包括:车容车貌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着装;是否使用文明用语;有无议价行为、是否主动出具发票;有无拒载行为;有无欺客、宰客行为;有无故意绕道行为;有无营运途中打手机、抽烟等现象。
据介绍,义务监督员享有以下权利:参加市运管处组织的出租汽车行业监督检查活动。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公司和驾驶员进行质询或明查暗访,可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面对面等方式,及时交流、反馈情况;对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驾驶员的从业资质、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社会责任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章和不合格行为进行记录(文字、图片、视频)并反馈市运管处;参与市运管处组织的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工作,对改进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义务监督员的义务则主要包括:认真学习、了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客观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群众的要求和愿望;积极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宣传出租汽车行业的政策法规;及时发现、记录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违规违章、违法违纪行为,并向市运管处反映;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