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运管部门重点打击中山路出租车违规现象

时间:2014-11-11 09:41:44 来源:梧州的士出租车公司 编辑: 客运站

  梧州运管部门重点打击中山路出租车违规现象

  记者从梧州市运管处了解到,针对河东中山路步行街口出租车违规行为多的情况,从12月7日起,运管部门将加大稽查力度,严厉处罚违规营运的出租车。

  据了解,有关部门在中山路步行街口设立有出租车停车泊位,长期以来,市民也习惯在此乘车,特别是从苍梧县城到河东购物的市民都在此乘出租车返回。

  然而,运管稽查人员和社会监督员在暗访取证中发现,在这里待客的出租车违规行为严重,而且违规悬挂“龙圩”线路牌的现象也比较普遍。近日,运管稽查人员对此进行了暗访取证。

  在稽查人员提供的取证材料中记者看到,至少有三辆出租车司机高举“龙圩”线路牌在招揽顾客。不少出租车司机没有按规定在车内候客,而是开着司机驾驶门,司机站到车门边上,身体大半部分高出出租车车顶,大喊“龙圩”。其中一位司机的声音,二十米都能听得很清楚。一些车辆为了竞争客源,甚至把车停到了人行横道上。一旦有市民表示要去龙圩后,马上有出租车司机围过来招呼乘客。

  运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出租车行业的规范,也影响了梧州市的整体形象。

  而部分出租车司机则认为,这是由于不少市民喜欢“拼车”来往市区与苍梧县城之间,他们这样做也是为了方便市民。

  对此,运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并没有规定不允许“拼车”来往市区与苍梧县城之间,但出租车司机应首先征询第一位乘客的同意后,才能“拼车”。而且,“拼车”容易衍生拒载行为。此外,出租车违规悬挂“龙圩”线路牌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在12月6日召开的出租车公司和司机代表的会议上,运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从12月7日起,运管部门将加大稽查力度,重点查处河东中山路步行街口违规的出租车,严厉处罚违规出租车。

  经查处的出租车,运管处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最高限额处罚。对违规悬挂“龙圩”线路牌的出租车,初犯者罚款200元,第二次400元,以此类推;对不打表者,初犯者罚款600元,第二次罚款1500元,第三次罚款3000元。此外,违规的出租车车主或司机将被暂扣营运证,停止营运,并接受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一个星期。

  会上,运管部门还通报了今年6月至11月查处的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共有94辆出租车被查处。出租车违规现象最多的依然是“老大难”类型,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共有39起;其次为不按规定悬挂出租车标志,共有12起。

分享到: 0

免责声明:客运站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随时随地查汽车时刻、查汽车站、看客动资讯,客运站手机网一手掌握! 手机输入: m.keyun100.com

最新专题推荐

元旦

春运

12306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