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新余出租车加收3元
12日,从新余市物价局获悉,春节期间,新余出租车票价在计价器显示金额的基础上加收3元(含已经执行的1元燃油附加费),执行时间为1月21日至1月28日(即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日至正月初六),共8天。
另据了解,经营固定线路的道路客运,实行客票价格最高限价管理,不得擅自提价;对非固定线路的临时包车运输,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农村道路客运已实行财政补贴,旅客客运票价不得提高。春运期间,对借机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物价部门将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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