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出租车加收燃料附加费
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市政府6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淮北市出租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实施办法》,淮北将于1月20日零时起允许出租汽车司机向乘客收取燃料附加费1元/车次。现行出租汽车起步价、车公里运价等保持不变。
近期,由于国内燃油价格不断上涨,大部分出租汽车车主、驾驶员认为运价过低,成本太高,并向市物价部门和市运管处出租办反映。针对这一情况,市交通、物价部门制定了出租汽车油运价联动机制,并组织各界代表召开了听证会。
据了解,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是政府价格调控的临时性措施,今后将视燃料价格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或取消。为避免出租车运价频繁变动,今年内原则上不再调整出租车运价或增加燃料附加费。市运管部门表示,出租汽车经营者必须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行业主管部门印制的提示标贴,凭税务部门监制的定额发票向乘客收取燃料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