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出租车行业管理出新招
语言不文明或未规范使用文明服务用语的记分,行驶中吸烟、接听手机、不系安全带的记分,收费时不主动出具发票的记分……根据市政府5月17日印发的《马鞍山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计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马鞍山将对出租车驾驶员营运中的不文明行为给予计分考核。《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马鞍山出租车驾驶员如若出现拒载、宰客等违规行为,不仅面临处罚,还要被记分,甚至有可能被撤销客运资格。
据悉,《办法》共计21条,分别从车窗车貌、车载设备完好、服务用语及经营规范等方面细分了30多类50多种不规范营运行为,按照违规行为性质及轻重程度设定了2分、4分、5分、10分、15分、20分6个记分档次,运管处将根据标准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在计分时,将开具《马鞍山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服务考核记分通知单》。根据规定,一年内累计有3次记满20分或者连续3年记分均达到20分的出租车驾驶员将被撤销客运资格。即日起至5月31日是出租车驾驶员营运服务考核记分制度的宣传教育期。
作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一项新内容,此《办法》是马鞍山交通运输系统构建和谐交通的又一重要举措,它将会进一步加强马鞍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推进马鞍山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体系建设,引导出租汽车驾驶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风范、提高服务质量,实现马鞍山出租汽车行业诚信考核规范化、科学化,也是推进“四城同创”工作的又一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