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客运:给农村公交一个公益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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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1-23 13:40:47  来源: 客运站

      11年1月2日,湖北省共有6条大线路正在试点公交城乡一体化改造。其中,鄂州-黄冈、黄冈-黄梅已经开通运营,黄石-武汉、孝感-武汉、天门-仙桃等线路已提交改造方案。一方是农村道路客运企业合理利润,一方是农民方便、实惠的出行要求,二者如何平衡?关于农村公交遇到尴尬的报道引起多方关注,一些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纷纷发表建议。


    “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的核心,在于公益性、非赢利性,也是体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事实上,目前已经开通运营的农村公交线路,深受城乡居民的欢迎。要让农村公交开得更远、更畅,就要尽快认定农村公交的'公益'身份。”省社科院副院长秦尊文一语中的。


    他说,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旨在便民、利民,自然离不开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适当减免参与农村公交化改造的客运企业的营业税、路桥费、工商管理费等,并给予合理补贴;另一方面,引导当地运输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变承包挂靠经营为统一管理的公司经营。


    他介绍,国外以及国内许多城市已经对开行农村公交进行了一些探索,我们可以学习借鉴。


    例如,厦门公交集团回购农村客运企业,按城市公交运营模式进行经营和管理。在浙江省金华市,政府出钱引导农村客运班车进行公司化改造,承包挂靠经营车辆全部退出经营舞台,今年1月1日,13条城乡公交营运线路投入运营。此外,在河南、四川、山东、江苏等多个省份,当地政府对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都有财政投入。


    湖北省运管局局长石先平表示,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应该有一个公共财政的激励制度,对公交化改造车辆更新、降低票价等进行补助,对由于公交化改造导致亏损的企业进行补贴。他预测,如果能够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农村客运补贴机制,加快实施农村客运线路的公交化改造,农村客运的市场需求将会有一个爆发式的增长过程。


    湖北省运管局运输处处长林浩建议,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还需要实施综合配套体制改革。“比如说,解决站点合理设置的问题,既要做到人性化,又要保证规范化。另外,现在市区和县级公交分属不同经营主体,以后跨区域开行公交,谁是经营主体,也要认真规划。”


    面对“跨区经营”、“超载”的疑惑,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主任石小平认为,随着城市快速发展,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出行方式、出行习惯都有了很大变化。而且,要构建武汉城市圈、推进城乡一体化,交通一体化是基础,同一城市的城乡居民互来互往频繁,不同城市、不同乡镇间的居民出行都对公交车“跨区经营”提出了新要求。现行的《道路客运条例》早在2004年制订,里面并没有涉及农村公交的条款,面对这个新的情况,条例已经有些滞后。他呼吁,应该针对新的实际问题对条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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