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翔安酒驾车祸造成肇事者需要截肢的后果,并被处以罚金且被判决刑拘。
翔安农民张某酒后抱侥幸心态驾车回家,路过减速带时摔倒,不幸的他被后续同向行驶的牵引车碾压,酒驾导致左小腿以下截肢,右脚重伤。
虽然张某是本起悲剧的唯一伤者,但其行为却涉嫌危险驾驶罪。近日,经翔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事情起源于去年8月28日1时许,张某醉酒驾驶未年检的二轮摩托车由西往东行驶至翔安区201省道时,通过减速带时摔倒滑行至快车道,与同向直行由蔡某驾驶的重型牵引车发生碰撞,后张某被甩入后续同向行驶的另一部重型牵引车的车底,遭左后轮碾压,造成悲剧后果。经牵引车司机报警,并将张某送医治疗,抽血检测,张某发生酒驾车祸事故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07.14mg/100ml,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
张某发生酒驾车祸造成身体上的伤残,提醒市民切勿酒后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