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子外出喝喜酒 车祸后法院调解

时间:2014-10-20 10:10:11 来源:娄底车祸 编辑: 客运站

        一家子外出喝喜酒 车祸后法院调解

   一家人大小在内有13人一起出去外面喝喜酒,不料在回家的途中遭遇车祸,13人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在与肇事方经过协商,赔偿没有结果,原告梁某等将被告某运输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近日,涟源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仅用三天时间就了结了此案,最终得到调解,让一家13人和其他受害人及时获得了赔偿。

     8月10日,梁某一家13人喝完喜酒,在斗笠山镇搭乘中巴车返回涟源城区,车辆途经斗笠山镇塘溪村公路地段时,由于驾驶员操作失误,客车撞到公路右侧的土坑上后又弹回路面,造成车上乘客17人受伤、客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受伤的乘客随即被送往涟源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梁某一家大小13人均不同程度受伤,梁某因年龄较大,造成全身多处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受伤最为严重。经交警认定,客车司机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多次组织梁某一家及其余受害者与运输公司进行调解,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赔偿协议。

    8月29日,梁某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运输公司赔偿损失并申请法院扣押肇事车辆。

    法院受理此案后,于立案当天下午依法扣押了肇事车辆。为使该案得以妥善处理,承办法官通过多种方式主动与被告某运输公司及原告梁某等进行沟通,并利用休息时间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第三日,在原、被告双方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有了基本共识的前提下,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鉴于受害者大都为亲戚关系,法官建议原告方选一代表来参与协商,并就整个事故的受害者一起进行赔偿调解,得到了原、被告双方的认同。

    由于13人中大部分受害者受伤情况并不严重,所以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履行赔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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